北京天安门广场上的人们观察警察在人民大会堂检查访问者(2013年11月9日)
华盛顿―中国外交部星期三反驳美国对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限制言论自由等公民权利的批评,称中国的这一立法参照了美国等国家的相关法律。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2月23日在记者会上说:“在制订我们这一部《反恐怖主义法》期间,我们参照了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法律。”
洪磊说:“美国在它的《通信协助执法法》等相关法律中,明确要求有关企业为执法人员实施合法监听提供协助,并对加密处理的通信提供解密支持。”
美国《通信协助执法法》(Communications Assistance for Law Enforcement Act)是1994年克林顿任期内通过的一部法律,要求电信运营商允许执法部门依照法庭指令等法律授权进行电子监听。
法律的出台背景是,当时数字电话交换机的普及使执法部门担忧窃听工作将变得更加困难,这部法律要求电信运营商和电信设备制造商设计或修改其设备、设施和服务,保证在电信网络技术发展的同时,监听工作能正常进行。
洪磊说,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中,规定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是完全合理的。
早些时候,美国表示,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弊大于益,将进一步钳制言论自由。
路透社星期二援引美国国务院东亚与太平洋事务局发言人加布里尔・普莱斯(Gabrielle Price)的话说,美国对中国可能在年底通过的这项草案表达“严重关切”,认为这部法律将限制美国贸易和对中国的投资。
普莱斯说:“我们强烈认为,草案中宽泛、措辞模糊的条款在解决恐怖主义威胁方面造成的危害超出了益处,今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和也在拟议中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也是如此。”
普莱斯说:“我们认为,《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对中国的言论、结社、和平集会和宗教自由将带来更大的限制。”
洪磊对美方的这一表态表示不满。他说:“这一规定不会限制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也不存在‘留后门’,不会侵犯企业产权或者公民网络言论自由。我们希望美方尊重中方的正常立法活动,不要搞‘双重标准’。”
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三审稿星期一提交给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说,法律委员会认为该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审议通过。
来源:美国之音 【维吾尔之声 iuhrdf.org】
国际维吾尔人权与民主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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