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在中国,母亲寻子竟换得起诉

问:什么地方会把一个母亲谈论寻找儿子的事情视为犯罪?

答:中国。

今天,在突厥裔维吾尔族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当地法院秘密开庭审理帕提古丽・古拉穆(Patigul Ghulam)被控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案件。对她的控罪,似与当地官员不满她在2013年4月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有关,她在采访中谈到寻找儿子伊玛木买买提・艾力(Imammemet Ali)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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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维吾尔族妇女泣诉家中男性因参加2009年7月5-7日在乌鲁木齐的抗议活动后被中国当局抓走,中国,2009年7月7日。

© 2009 美联社图片/Ng Han Guan

艾力是在2009年7月乌鲁木齐抗议事件后在当地遭政府强迫失踪的许多男子及男童之一,失踪者人数不明。该次抗议活动一开始是和平的,后来为何演变成暴力冲突,原因尚不明确。不管在当时或现在,中国政府都有义务彻底调查暴力事件,并公正起诉加害者。但中国执法单位不但没有依据国内法及国际准则开展公正的调查,反而在乌鲁木齐的维族区域发动大规模任意逮捕行动,导致数十名甚至更多的维族人士“失踪”。

帕提古丽・古拉穆说,她的儿子是在2009年7月14日(时年约25岁)被警察带走,虽然她不断要求地方政府说明,但至今仍未获得任何有关她儿子下落或现况的信息。自那时以来,她至少两度遭到短期拘留,首次在2011年,继而在2013年,罪名是定义含糊的“寻衅滋事”或“参与非法活动”。

强迫失踪是一种持续性的侵权,对受害者的家属造成莫大痛苦。假使有关当局曾经提供信息说明被失踪者的现况,并且允许定期会见在押人员,至少可以减轻其伤害。再进一步,假使能够采取行动惩罚犯错官员,允许人民和平表达悲愤之情,或许该地区的紧张情势早已有所纾缓。

然而当局毕竟起诉了帕提古丽・古拉穆──关门密审,以其受到中国法律和国际法保障的行为,控以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的重罪──此举徒然再次证明中国当局对这些最基本人权的蔑视。

来源:  HRW  【维吾尔之声 iuhrdf.org】

国际维吾尔人权与民主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