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8日,泰国政府将100多名维吾尔难民强制遣返中国。泰国当局的决定将维吾尔人置于被迫害的极端危险中,其行为违反《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第3条包括的‘不遣返’规定;泰国于2007年10月2日成为该公约签署国。
“国际社会强烈谴责泰国政府在去年7月做出的强制遣返100多名维吾尔难民的决定。自强制遣返发生至今,几乎没有任何有关他们下落及其遭遇的信息。 中国必须保障被遣返维吾尔难民的基本人权,而不是像过去一样重刑判决、处决被遣返维吾尔人”, 维吾尔人权项目主任阿里木.斯伊托夫在其声明中说。
斯伊托夫先生继续说到:“逃到东南亚的维吾尔人是因为东突厥斯坦极其恶劣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泰国政府在强制遣返这些维吾尔人至其压迫者——中国时,再一次践踏了这些维吾尔人的基本人权。现在,中国必须保证这些被遣返维吾尔人的基本人权不被第三次践踏”。
美国国务院、欧洲联盟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署官员都一致谴责了泰国政府强制遣返100多名维吾尔难民行为。土耳其外交部也表达了不满并表示泰国政府不顾土耳其政府的反对遣返了这些维吾尔人。
根据海外媒体的报道,紧接遣返,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告诉记者:中国将对任何被怀疑有违法行为的遣返维吾尔人采取刑法起诉。维吾尔人权项目认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的声明已经表明中国政府对遣返维吾尔人已抱持怀疑态度,他们也不可能在中国得到符合国际标准的司法程序。一部分泰国媒体也对中国所谓的保障被遣返维吾尔人权利持怀疑态度。2015年7月11号的曼谷邮报编者按写到:“如果他们已经面对刑事诉讼,当然,中国所谓的公平对待是谎言”。
尽管2015年受中国邀请的泰国访问团声称维吾尔难民被‘良好对待’,但中国政府是如何安排访问团的及是否被允许自由采访被遣返维吾尔人之详情却未透露;有关泰国访问团的行程以及被遣返维吾尔人下落的信息几乎没有,被起诉遣返者的罪名也不清楚。
根据2012年1月26日自由亚洲电台的报道;两名由柬埔寨遣返中国的维吾尔人,奴尔艾合买提·库德莱提(Nurahmet Kudret)和伊斯拉姆·吾拉依木(Islam Urayim)在一个不公开审判中,被判处终身监禁;没有人知道两人是什么时候、以什么罪名被判刑的。据说伊斯拉姆吾拉依木见证了2009年7月5日乌鲁木齐游行期间,警察开枪、殴打维吾尔人行径。第三位自柬埔寨遣返维吾尔人,木沙·默罕默德(Musa Muhammed)被判处了17年徒刑,罪名不清楚;其他17名自柬埔寨遣返中国维吾尔人下落,至今没有人知道。
2012年12月20日自由亚洲电台的一份报道,陈述了一位2011年自马来西亚遣返维吾尔人,在一个不公开庭审中,以“分离主义”罪名被判刑三年的经历 。根据报道,其他同时被遣返维吾尔人有被判处最高15年徒刑的;然而,自由亚洲电台未能获得直接证明。伊斯马伊·赛迈德(Ismayil Semed)2003年,自巴基斯坦被遣返;希尔艾力(Shirali)2002年自尼泊尔被遣返,两人在被遣返中国之后都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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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维吾尔人权项目 【维吾尔之声 iuhrdf.org】 国际维吾尔人权与民主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