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中国的新《反恐法》及其对维吾尔人人权的影响

维吾尔人权项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反恐法》表示极为关切,这法律等于是在授权中共政府恶意践踏东突厥斯坦维吾尔人人权。

维吾尔人权项目的关切表达如下:

  • 该法中对“恐怖主义”及“极端宗教”极为宽泛、模糊的定义;是将和平的宗教实践罪名化,将东突厥斯坦的高压政策合法化,以实现其完全消除维吾尔人,无论是和平的还是其它形式的,真式的或虚构的任何反抗的企图。
  • 要求报告所谓的“恐怖事件”及在互联网上散发信息的条例,是对自由表达权的侵犯。此外,中共政府以传播“谣言”的指控,不仅试图使任何对政府定义为“恐怖”事件进行报道、谈论、书写及上传真实图像、视频的维吾尔人、记者、公民记者等保持沉默,而且还企图巩固中共在东突厥斯坦正面临全面恐怖主义威胁之谬论。
  • 对国家安全部有效监督的缺失,将使“反恐”行动中以国家暴力滥杀无辜现象继续。该法在为中国武装部队提供极大的践踏维吾尔人权利的同时,将维吾尔人保护自己的最基本权利也剥夺殆尽。实际上,中共为保证其在东突厥斯坦的压迫政策,以该法为其武装部队肆无忌惮的对付维吾尔异议者及反抗者提供了保护伞。
  • 对群众公开进行的大规模“反恐”教育运动的主要目是,威胁阻吓对政府所谓的“极端宗教”,以和平方式表示反对的维吾尔人。

“新《反恐法》是新一轮践踏维吾尔人人权的开始;该法不仅无法保障东突厥斯坦人民的安全,而且因为将(民众)合法活动罪名化而将使该地区局势更为紧张;而且,将更进一步使维吾尔人孤立和被边缘化。我担心,该地区正在进入更为血腥的压迫中;更令我担心的是中共政府在一个信息黑洞区域即将进行的人权侵害。”维吾尔人权项目主任阿力木∙斯伊托夫,在一份发自华盛顿的声明中指出。

阿力木∙斯伊托夫先生接着说:“一旦有外国政府指责中国在东突厥斯坦对人权的侵犯;尽管,如该法所证实,中国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根本和国际标准有着天壤之别;但中国总是以自己是国际反恐一部分,以及国外政府使用‘反恐双重标准’等,为中共政府的压迫开脱。”

维吾尔人权项目确信,对“恐怖主义”定义的模糊和对“恐怖案件”报道的限制,是《反恐法》最令人担忧的问题所在。观察家必须高度警惕、关注该法在东突厥斯坦的实施。中共政府防范并惩罚对该地区压迫性“反恐”措施进行的任何评论、批判,无论其来自国外还是国内。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新疆日报》主编赵新威及法国记者吴苏拉.高蒂耶尔(Ursula Gaotier)等的案件传递的是中共政府对此类批评的零容忍。

维吾尔人权项目谴责恐怖主义,并呼吁在东突厥斯坦以和平非暴力落实国际人权标准。维吾尔人权项目在认可一些发生在东突厥斯坦的攻击可能是事先预谋的同时,对攻击者所谓拥有海外联系及合作发动攻击等“恐怖主义威胁”持怀疑态度。在中国,维吾尔人总是成为政治运动的受害者,包括政府纵容的暴力的受害者;根据对2013-2014年之间发生事件的调查,维吾尔人权项目发现维吾尔人的被射杀致死率是汉人的三倍多。

请在此阅读报告全文:

http://docs.uyghuramerican.org/pdf/china-counterTerror-chines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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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维吾尔人权项目    【维吾尔之声 iuhrdf.org】 国际维吾尔人权与民主基金会